****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08-24一、债权转让通知
****(以下简称“****公司”)与****(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及其项下全部权利、权益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权利、权益(以下统称“标的债权”)****公司。****公司已支付完毕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依法取得标的债权所有权,成为标的债权的合法权利人。****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依法联合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公告清单
| 基准日:2022年2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息 | 本金 | 利息 | 保证 | 抵押情况 | 资产所在地 |
| 1 | ****商贸****公司 | 5,255,590.49 | 3,000,000.00 | 2,255,590.49 | 张震东、胡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张震东、胡啸共同所有的位于**市**乌拉山镇**大街丽馨家园5号商业楼,建筑物共6层,抵押物为1-2层商业,面积437平方米。 | **市 |
| 2 | **县****公司 | 22,503,322.74 | 14,836,250.95 | 7,667,071.79 | 耿雪峰、王月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武杰、刘英拥有的位于**市五****办事处****酒店房产及土地,房产面积6590.25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面积5704.40平方米。2、武杰拥有的**市五****办事处政府楼西的房产和土地,房产面积627.19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743.7平方米。 | **市 |
| 小计 | 27,758,913.23 | 17,836,250.95 | 9,922,662.28 |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2年2月20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债务人和担保****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告、申请执行人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债务催收公告
****公司****公司上述标的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
地址:**自治区呼和****集团腾飞大厦A座14、15层
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619
受让方:****
地址: **自治区******中心C座8013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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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