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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产业园片区道路改造建设二期工程(新环一路)勘察设计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高新区**产业园片区道路改造建设二期工程(新环一路)勘察设计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具体如下: | ||||||||
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建工****公司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吕德威 道路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100****100595),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201********0000454) 郑孝军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0775) | 刘子其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201********0000620) 佟德生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0143) | 张爱军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202********000000514) 于孙剑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1105) | |||||
投标报价 | 386105.440 (元) | 390604.550 (元) | 391831.580 (元) | |||||
得分 | 93.3200 | 55.9400 | 53.8600 | |||||
工期(交货期) | 30 | 30 | 30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 | |||||||
联系人: | 容工 | |||||||
联系电话: | 0758-****086 | |||||||
****管理部门: | ****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0758-****129 | |||||||
地址: | ****中心建设大楼 | |||||||
招标人: | **** | |||||||
日期: | 2022年08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