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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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信息
2020-12-23
****环境局****分局
****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 部令第35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网络链接:http://www.****.cn/****政府)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村委会村民、周边企业及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络下载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网站链接http://www.****.net/thread-392200-1-1.html中进行自行下载表格或直接在公示页面下方的快速回复栏内进行评论。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彭尹华133****9288(158****9152)。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李丽萍151****6246,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开始即2020年12月23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7日。

****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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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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