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延自告字〔2022〕1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yj2022-1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1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yj2022-17号 |
北区经十一路以东、瑞鑫**侧 |
9531.32 |
工业用地 |
≥1.0 |
≥45% |
--- |
50 |
18 |
257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26****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26****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6日16时00分,申请人所交纳的竞买****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标书代写 经审查,只递交申请,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者,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按规定时间(2022年09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中心;宗地挂牌时间为2022年0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8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根据《******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79号)文件要求,土地使用权取得后两年内抵押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款。 九、特别提示 根据**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宗地内**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单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乙类常六级。(注: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十、****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联系电话:0373-****017 0373-****856 联 系 人:韩先生 张先生 开户单位: ****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县**大道支行 ****公司**支行 帐 号: 410********050001303-0002 100********001****10001 410********001****0002 2022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