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审批〔202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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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建**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网项目核准的函》(南电函〔2022〕5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经济开发区负荷增长需要,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原则同意****建**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10****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 50兆伏安;扩建110千伏白茶铺变110千伏江坑间隔1个;**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约67.49公里;**110千伏电缆长度约0.31公里;**通信光缆长度约74.79公里;同步建设相应通信及系统二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762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3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开展招标投标相关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网**电力关于****建**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电发展〔2022〕468号)、《****公司关于建**坑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闽电咨可〔2022〕315号)、******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0024号)、不动产权证(闽(2017)**区不动产权第****451号)、线路路径图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