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地块编号地块名称土地坐落规划用地总面积()实际出让面积()土地用途产业类型项目内容出让年限投资强度(万元/亩)控制指标1NO.**2022GY10顺泰路以南、静淮街以东地块(NJNBd040-19-20-1)**现状、南至现状、西至静淮街、北至顺泰路6203.****.9科教用地(科技研发)科教用地(科技研发)拟建设的钴粉及钴基粉体研发项目30≥550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配套用地比例(%)2.5<Far≤2.6≤35≥25≤50/2NO.**2022GY11胜利路以南、胜太八路以西地块(S0a020-13-1)**胜太八路、南至胜太二十三路、西至现状、北至胜利路9942.****.03科教用地(科技研发)科教用地(科技****中心项目30≥5502.5<Far≤3.0≤40≥25≤80/3NO.**2022GY12胜利路以南、鑫汇街以东地块(NJNBd040-11-20-1)**现状、南至现状、西至鑫汇街、北至胜利路7162.****.88科教用地(科技研发)科教用地(科技研发)拟从事建设科技大厦项目30≥5502.5<Far≤3.0≤40≥25≤80/
9月30日NO.**2022GY10NO.**2022GY11NO.**2022GY1210:0010:0510:10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部令第39号)及《**区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对下列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出让价格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2022GY10:(1****政府确认为自用型科技研发用地,受让方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和分割抵押。(2)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人民政府、****政府****办事处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人民政府****办事处全程监管。
NO.**2022GY11:(1)项目建成后,科教用地(科技研发)土地及地上所建房产,允许分割转让、销售的比例不得超过30%,且最小分割销售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分割转让、销售对象需经****开发区管理委员**意,且符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科技研发企业或机构,不得转让、销售给个人。(2)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2022GY12:(1)项目建成后,科教用地(科技研发)土地及地上、地下所建房产,允许分割转让、销售的比例不得超过30%,且最小分割销售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分割转让、销售对象须经****开发区管理委员**意,且符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科技研发企业或机构,不得转让、销售给个人。(2)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二)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竞价时间
(一)**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9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区双龙大道1200号****1104室进行审核。
(二)有意竞买人请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9日10: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录****网站“**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2年9月29日10: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标书代写
(三)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2年9月30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持“竞得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其他
(一)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市江****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三)****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2022年8月31日
****地址:**市**区双龙大道1200号;
网站:**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58.****.141:900)
******局(http://ghj.****.cn/)
南****管理中心(http://www.****.cn)
****(http://zrzy.****.cn/njjn/)
**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0576
财务咨询电话:(02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