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006
通讯地址:延****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县涛浩新型建材场 | 年产10000立方米预制构件及5000立方米湿拌砂浆项目 | **市**县僧固乡朱佛村南地155号 | ****
| 建设生产车间全密闭,钢结构,建筑面积600m2,养护区900m2,地面全硬化,成品库建筑面积100m2,办公室建筑面积100m2。主要设备:全自动强制式搅拌机、双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振台、砂石清理机、挤压机等。 | 1、废气:水泥筒仓入料粉尘经密闭管道引至覆膜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投料粉尘经三面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由覆膜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有组织排放;搅拌粉尘经搅拌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引至覆膜袋式除尘器(3#)治理,尾气合并至DA002排气筒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拌料,沉渣回用于生产。3、噪声: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4、固废: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厂内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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