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鄂稳办发〔2016〕7号、《**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21年4月25公布)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哈头才当水源地移民**住房三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图克镇。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382公顷,总建筑面积219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楼主体工程、库房、公建、室内简装修及硬化、绿化、亮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800万元,****政府投资。
计划建设年限:2011年-2013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项目建设期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
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伍管理、施工组织;
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市****
联系人:李晓英
联系电话:159****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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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