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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000万套水龙头、300万套花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项目(代码:2020-450600-33-03-034059)。已在**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位****开发区企沙南组团金港大道南侧,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8.****63471°,北纬21.****78781°。总用地面积210亩,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档水龙头1000万套,包括铜合金一体铸造成型水龙头400万套/年、拼接铜出水嘴水龙头300万套/年、拼接不锈钢出水嘴水龙头300万套/年,ABS塑料花洒配件300万套/年,折合各类卫浴产品5900万件(约合1.5万吨/年),包括铜铸件1000万件/年(约合6000t/a)、铜管件300万件/年(约合1500t/a)、不锈钢管件300万件/年(约合1500t/a)、锌铸配件2000万件/年(约合4000t/a)、铝铸配件2000万件/年(约合1000t/a)、ABS注塑花洒300万件/年(约合1000t/a);配套电镀面积216.75万m2、电泳面积29.72万m2、喷漆和喷粉面积19.80万m2、真空离子镀膜(PVD)面积3.68万m2。项目拟建1条铜铸件生产线、1条铜管件生产线、1条不锈钢管件生产线、1条锌铸件生产线、1条铝铸件生产线、1条塑料花洒生产线、10条电镀生产线(包括2条铜材自动电镀生产线、2条锌材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铝材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不锈钢自动电镀生产线、2条ABS自动电镀生产线、2条半自动多功能杂色生产线)、2条电泳生产线、2条涂装(喷漆+喷粉)生产线、1条PVD生产线以及水龙头组装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66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86%。
二、****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建设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布设、施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抑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1. 制芯机设备冷却水、锌铝压铸机模具冷却水、注塑模具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铜铸造模具石墨冷却水经石墨水分离池两级分离后回用;铜铸件冲屑废水经“三级过滤+两级吸油”处理后回用;试水机废水循环使用;手动抛光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 前处理废水预处理采用“电化学系统+气浮系统+pH调酸(H2SO4)+芬顿氧化(H2O2、FeSO4)+pH调碱(NaOH)+混凝沉淀(PAC)+絮凝沉淀(PAM)→沉淀池”工艺,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 含镍废水预处理采用“一级pH调酸(H2SO4)+氧化破络(NaClO)+一级pH调碱(NaOH)+一级混凝沉淀(PAC)+一级絮凝沉淀(PAM)+一级沉淀+二级pH调整(NaOH)+二级混凝沉淀(PAC)+二级絮凝沉淀(PAM)+二级沉淀+pH回调(H2SO4)+离子交换树脂吸附→镍在线监测池”工艺,总镍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排放限值要求,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的生化进水调节池进一步处理。
4. 含铬废水预处理采用“pH调酸(H2SO4)+两级还原反应(NaHSO3)+pH调碱(NaOH)+混凝沉淀(PAC)+絮凝沉淀(PAM)+沉淀池+pH回调(H2SO4)+离子交换树脂吸附→铬在线监测池”工艺,其中总铬、六价铬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排放限值要求,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的生化进水调节池进一步处理。
5. 含氰废水预处理采用“pH调碱(NaOH)+一级破氰(NaClO)+pH调酸(H2SO4)+二级破氰(NaClO)+混凝沉淀(PAC)+絮凝沉淀(PAM)→沉淀池”工艺,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下一步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6. 含铜废水预处理采用“pH调酸(H2SO4)+氧化破络(NaClO)+pH调碱(NaOH)+硫化反应(Na2S)+混凝沉淀(PAC)+絮凝沉淀(PAM)→沉淀池”工艺,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下一步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7. 高氨氮废水经电化学系统预处理后进入含镍废水调节池与含镍废水一并处理后再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8. 综合废水处理工艺为:“pH调碱(NaOH)+氧化破络(NaClO)+硫化反应(Na2S)+混凝沉淀(PAC)+絮凝沉淀(PAM)→沉淀池→生化进水调节池→pH调整(H2SO4、NaOH)+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出水水质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的较严者。处理后的废水一部分可直接排放,****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另一部分进入中水处理和回用系统,采用“UF超滤+RO反渗透”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基本控制项目水质标准和《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 5472-1991)中C类水质的要求后,中水回用于生产;中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水再进入浓水处理系统,采用“pH调整+缺氧+好氧+MBR”工艺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的较严者后,****处理厂。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中频感应炉金属熔化和浇注/压铸废气治理措施:表冷器+耐高温覆膜布袋除尘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
2.制芯废气治理措施:耐高温覆膜布袋除尘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
3. 清理(锯切、打磨、抛丸)废气治理措施:覆膜布袋除尘器。
4. 落砂粉尘治理措施:覆膜布袋除尘器。
5.管件表面处理废气治理措施:碱液喷淋中和塔。
6. 焊接粉尘治理措施:覆膜布袋除尘器。
7.抛光粉尘治理采取机械自动抛光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手动抛光采用水喷淋塔除尘装置。
8.酸碱废气合并处理,采用碱液喷淋塔中和法处理,吸收液为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
9. 铬酸雾采用喷淋塔凝聚回收法处理,“网格式铬酸雾净化器+碱液喷淋”,网格回收的铬酸回用于镀槽配液,回收后的废气采用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吸收。
10.氰化氢采用喷淋塔吸收氧化法,采用10%次氯酸钠水溶液作吸收液,经氢氧化钠调至弱碱性。
11.项目使用的粉末涂料、水性电泳漆、水性金属烤漆等需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喷漆采用自动喷涂工艺,喷粉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电泳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
12.注塑废气治理措施:布袋除尘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
13.喷漆废气治理措施:水帘湿式漆雾净化+旋流板喷淋塔+气水分离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
14.喷漆、喷粉固化废气治理措施: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
15. 电泳废气治理措施: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
16.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17.污水处理站对敞开式恶臭排放源采取覆盖方式进行控制。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风机等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铜、锌、铝铸件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塑料制品直接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含铜锯末、无油铜屑、含铜抛光粉尘定期外售给铜合金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含锌锯末、无油锌屑、抛光锌粉、锌件废品定期外售给锌合金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含铝锯末、无油铝屑、抛光铝粉、铝件废品定期外售给铝合金生产企业综合利用;不合格表面处理产品定期委托****公司处理;废芯盒、制芯收尘灰、废金属模具、石墨水分离池沉渣、废芯砂、废塑料模具、废靶材、纯水制备固废定期由供应厂家回收;废锯条、废钢珠、废刀模夹模、废砂带、废抛光轮、铜件废品、焊接收尘灰、无油铁屑、含铁锯末、不锈钢件废品、抛光铁粉、塑料锯末、塑料收尘灰、不接触危险物质的废弃包装****公司回收;铜合金熔化炉渣、含铜收尘灰、废焊条和废焊渣、锌锭熔化炉渣、含锌收尘灰、废滤袋、废漆渣根据危险废物鉴**果进行处置;含铜沉渣、铝锭熔化炉渣、含铝收尘灰、含油铜屑、铁屑、锌屑、铝屑等已豁免的危险废物外售给对应合金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含油抹布、手套、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切削液、废油和废油桶、废吸油棉、废除油槽液和槽渣、废抛光槽液和槽渣、废封闭槽液和槽渣、含镍废液、含铬废液、含氰废液、有机废液、酸性废液、废滤纸、废槽液和槽渣、废退镀液和槽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站废膜组件、废滤芯(PP棉芯)、气浮油泥、综合污泥、含镍污泥、含铬污泥、废网格、废填料物质、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弃包装物、化验室废液等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地下水保护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局报备,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