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018
通讯地址:内****生态环境局****分局(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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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年产40****搅拌站建设项目 | ****园区 | **** | **博海****公司 | 该公司建设的****年产40****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6′42.555″;北纬:40°56′37.48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2条混凝土生产线且工艺及规模完全相同;每条生产线包含1处砂石投料区,每条生产线含砂石料斗4个(2个碎石料斗,2个细砂料斗),均位于全封闭砂石储仓,输送装置1套(全封闭),混料搅拌设备1台,位于全封闭搅拌楼内;200t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1座,储水池一座,位于地下,容积约150m3,矿渣粉筒仓1座,10t外加剂储罐2座,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及公辅工程,规模为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8万元,占总投资27.8%。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管理,最大幅度减轻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砂石料仓全封闭;投料仓位于全封闭砂石料仓内并定期洒水抑尘,砂石运输皮带全封闭,搅拌机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于封闭的搅拌楼中;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渣粉筒仓经各筒仓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加强道路运输及物料装卸转运过程洒水抑尘,确保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运营期工艺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道路洒水抑尘用水、砂、石料储仓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车辆、地面冲洗水及搅拌机冲洗水排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排入项目区化粪池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园区****园区管网。 4、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底泥收集后暂存于砂、石料储仓返回混凝土生产线生产;废滤芯及废布袋产生后不在厂区暂存,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及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6、你公司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批复后《关于******公司年产40万m3****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固环审字〔2020〕025号批文同步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