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电产业园﹒****芯片封胶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批前公示
索引号 : ****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发文机构: ****环境局****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光电产业园﹒****芯片封胶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光电产业园﹒****芯片封胶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7日-2022年9月5日
联系电话:0715-****952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广场1号)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名称:**光电产业园﹒****芯片封胶测试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总投资5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36128.05m2,主要建设芯片封装厂房1栋、测试车间1栋、成品车间1栋、行政办公楼1栋,项目建成后年产半导体芯片43亿颗。
该项目已在发改部门备案登记,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该项目未列入《**省**市**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市**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铁柱港河。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片固化、塑封、塑封固化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8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待《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切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导电银胶包装瓶)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其中:废金属边角料、切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进行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废活性炭、废导电银胶包装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餐余垃圾处置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装片机、键合机、塑封机、切筋成型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单位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运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七、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