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城光电产业园﹒湖北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芯片封胶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批前公示

审批
湖北-咸宁-通城县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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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电产业园﹒****芯片封胶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批前公示

索引号 : ****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发文机构: ****环境局****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光电产业园﹒****芯片封胶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光电产业园﹒****芯片封胶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7日-2022年9月5日

联系电话:0715-****952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广场1号)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名称:**光电产业园﹒****芯片封胶测试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 ****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总投资5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36128.05m2,主要建设芯片封装厂房1栋、测试车间1栋、成品车间1栋、行政办公楼1栋,项目建成后年产半导体芯片43亿颗。

  • 该项目已在发改部门备案登记,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该项目未列入《**省**市**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市**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铁柱港河。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片固化、塑封、塑封固化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8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待《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切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导电银胶包装瓶)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其中:废金属边角料、切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进行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废活性炭、废导电银胶包装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餐余垃圾处置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装片机、键合机、塑封机、切筋成型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单位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运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七、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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