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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2-09-09 09:31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087 邮 箱:****@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实施白米泾(新七浦塘-**交界段)整治工程项目 | **市沙溪镇南起白米泾北闸、北至陈泾(太常交界) | ****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疏浚整治河道 3.435km,**驳岸 4066m。 |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防洪除涝治理、调水活水治理,项目运营期不排放废气,不产生固废,水泵运行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