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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607号)的要求,2022年8月22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遴选**市2021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明确了遴选条件、遴选程序等内容,截至2022年8月29日,共收到3******社)参与遴选。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市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条件的实施主体共3个,具体情况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蓄意捏造和****,凡未署真实姓名或署名不真实的,视为无效异议。
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至9月21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277。
附件:**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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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
附件**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情况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 | 法人代表 |
1 | **市****公司 | **市春城街道**大道高冲岭地块C区畅达**一期第8栋商住楼14号301 | 刘志珍 |
2 | **市****公司 | **市春城街道朝南南路西巷二巷二楼201房 | 黎清珍 |
3 | 阳******社 | ****村委会黄村一队47号 | 练超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