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9-16 】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幕墙设计、亮化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2]477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幕墙设计、亮化设计。
2.2建设地点:秦山街道庆丰**镇内,东临秦山大道,南临核电大道,西临全家浜,北临金城二路。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3亩,总建筑面积约6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玻璃幕墙与铝板幕墙共约3.2万平米。
2.4项目估算总投资: 41929.66万元。
2.5招标范围:****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幕墙设计、亮化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中相关服务等;同时配合主体设计单位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设计周期要求:总设计周期2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送审稿送审稿;
②初步设计文本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
③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提交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稿);
④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交完善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最终稿)及电子稿;
⑤其他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②,③其中之一具备即可。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若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投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6日 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市公共**交易网(**)(http://jxszwsjb.****.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县秦山街****广场原村建办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也可以送至投标地点。邮寄地址:****(**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收件人:莫霞萍,联系电话:159****0721。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莫霞萍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应满足本地区疫情防控的要求,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cn、**市公共**交易网(**)(http://jxszwsjb.****.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jxszwsjb.****.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秦山街道 地 址:**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肖彩波 联系人:莫霞萍
电 话:0573-****1134 电 话:0573-****8867
传 真: 传 真:0573-****6950
2022年9月16日
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②,③其中之一具备即可(提供复印件) |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 6 |
其他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
| 7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若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投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