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其****2022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进行招投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2022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
4.招标项目内容:
****2022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存放期限分别为三个月定期存款、六个月定期存款、一年定期存款,存放资金:400万元,项目按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 在**县境内设县级支行;
5.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3 ****银行,人民银行**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资格后审是****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标书代写
7.1 报名时间:9月19日8:00分(**时间)至9月26日23:59分(**时间)。
获取时间:9月19日8:00分(**时间)至10月8日9:30分(**时间)前。2022年9月26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才可获得项目招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09: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视为未投标。标书代写
9.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递交
10.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2年10月8日09:30分(**时间)标书代写
11.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开标;****交易中心418室(**县濛洲街222号四楼)标书代写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8-****380
地址:**省**市**县松源街道**路140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伟平、夏永聪 电话:0578-****619、181****4032
地址:**市**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13.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市公共**交易网http://lssggzy.****.cn/
14、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银行严格遵守**县****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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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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