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减垄增地”示范推广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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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2022年“减垄增地”示范推广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省**市****2022年“减垄增地”示范推广项目。

2.预算控制价:80.000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减垄增地”示范推广项目中微喷设备、大型喷灌设备、管式土壤墒情测试仪、便携式墒情测试仪、标识牌等货物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数量:“减垄增地”示范推广项目中微喷设备、大型喷灌设备、管式土壤墒情测试仪、便携式墒情测试仪、标识牌等货物采购。

1.2预算安排:80.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施无垄种植,开展节水灌溉, 增加粮食作物有效种植面积,全面提升农业种植现代化水平),推动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3. 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达到合格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8.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最新规范,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9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9-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 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标书代写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地址:**县**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0538-****358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泮**路德天SOHO大厦1105室

联系人:李斌

联系方式:155****1646

附件: 示范推广项目需求方案.pdf 11bd6472-ed46-4b73-9a8c-364e9900ce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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