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程二期项目Ⅲ标
澄清公告2及控制价公示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市**区**、**、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程二期项目Ⅲ标
二、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30日
四、澄清公布事项(如下):
1、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序号 |
条款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两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信誉业绩、奖项评分较高的企业确定得分。(6)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信誉业绩、奖项、拟投入人员、拟投入机械设备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不接受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两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信誉业绩、奖项评分较高的企业确定得分。(6)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信誉业绩、奖项、拟投入人员、拟投入机械设备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
注:招标文件与更正内容冲突、不符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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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序号 |
工程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主要单价考核 |
1 |
**市**区**、**、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程二期项目Ⅲ标 |
****3861.21 |
本项目不考核主要单价 |
五、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农坛路1号
邮编:530100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1-****795
传真:0771-****795
E-mai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编:530000
联系人:梁江诚
电话:0771-****353
传真:0771-****353
E-mail:****@qq.com
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市水利****管理站
监督电话:0771-****11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 年 09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