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产品质量标准: | 请充分查看现场后投标报价。涉及到承揽方供货单位必须保证质量,双方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供方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由供方全额赔偿。质保期按技术协议为准。买卖双方同意,若卖方标的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形经确认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卖方自愿承担没收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商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合同要求为进口产品,而发现为国产件,卖方需更换成进口产品,并承担三倍货值的赔偿。 具体要求: (略) | |
- | 二、产品验收标准: | 严格按(略),具体内容以实际要求为准。 | |
- | 三、产品包装要求: | 卖方交货时需提供清单资料,并符合GB/T (略)的说明书与合格证等资料。 | |
- | 四、运输方式: | 由承揽方送货到施工地点,并由承揽方承担交货前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标的物丢失(略) | |
- | 五、产品交(提)货日期: | 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技术协议执行。现场施工安全由施工安装单位负全责,并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施工人员人身伤害,其赔偿主体(略),或施工单位所分(略),须放弃对需方的损害赔偿。 | |
- | 六、货款结算方法: | 供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税率自报(不报的默认为1(略))。施工结束双方验收合格凭全额发票入账后付款,现汇支付。(如有异议请务必招标时备注) | |
- | 七、其他要求: | (1)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略)。(3)投标单位自愿交纳50000元人民币作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如没有中标,保证金当即退还。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七天内与需方签订供货合同,否则视作违约罚没该保证金(签订合同时,该合同保证金待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将合同履行完毕后全额退还供方)。 | |
- | 八、招标期限: | 本次招标有效期限为:(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