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政府苍政发(2010)215号、(2011)62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拍****中心区A-2-0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 买 保 证 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
| ****中心区A-2-07地块座落于**镇世纪大道以北,龙宜大道以东 |
规划总用地面积15777平方米,出让面积13576.5平方米 |
商住用地 |
≤2.6且≥1.0 |
≤40% |
≥25% |
≤35299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000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
住宅为七十年,商服为四十年 |
22000万元 |
5000万元 |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公司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外地****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 4 月 27 日 至 2011年 5 月 8 日(工作日)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1年5 月9 日至 2011年5 月11 日11:00时,向****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1年 5月11 日11:00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1年 5月11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 5月11 日15:00时,在****四楼交易大厅举办。
八、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1年 5月 12日至2011年5 月25 日15:00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1年5 月12 日至2011年 5月25日11:00时(工作日)。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1年5 月 25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标书代写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1年5 月 25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1年 5月 25日15:00时在****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
九、联系方式与保证金帐户
联系地址: ****(灵溪**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8510 联 系 人: 温 女士
开户单位:****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 行:****营业部 帐号: 120********00238885
开 户 行: 建行**灵溪支行 帐号: 330********0530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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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