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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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原合同于2022年9月15日截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出租标的无房产证,办理相关证照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投资人请注意。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单装修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是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原承租人的装潢装修等设施、设备和物品不在本次租赁权拍卖范围。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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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5.8000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25.8万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工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标的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拍卖成交款项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公司,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811********01877098)。逾期作违约处理,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即除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凭出租方出具的证明,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手续。 2、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见清单)。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后7日内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3、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和存在相关风险,各竞拍人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出租方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及清场移交担保责任。 4、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承租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5、承租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履行。 6、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需原承租方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市****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凭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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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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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寿女士 |
电话 |
0572-****66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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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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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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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安**递铺中路705号 |
| 联系人 |
孙志明 |
固定电话 |
0572-****366 |
| 手机 |
139****1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