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1日
根据《宁****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894号)、《关于〈宁****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70号)和《**国****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高新财〔2015〕77号)规定,****受****的委托,对******开发区人力资****服务中心社保基****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开发区人力**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
中心社保基****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招标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
3、招标范围:开户单位为******开发区人力资****服务中心。本次招标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银行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招标人有权在入围单位中自行选取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社保基金账户和就****银行。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银行****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且在**设有分****银行,或总行设****银行;
(2)在**国家高新区注****银行****银行一级支行(含)以上的分支机构(在高新区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的,****银行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金融案件及重大违约事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标书费发票开标时现场提供。标书代写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分行中兴支行
账号:941********100000003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30下午13:30—17:00(**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8、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2月22日13:30(**时间)之前递交到****(**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20楼2015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7年12月22日13:30(**时间)在**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20楼2015室公开开标。
1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各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 **市**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20楼2018室
邮 编: 315040
电 话: 0574-****7458、****9207
传 真: 0574-****3400
电子邮件: ****@126.com
联 系 人: 汤力昕 袁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