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备注 |
**** |
银滩大道以南、南珠大道以西 |
97377.29平方米(折146.07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
≤2.5 |
≤22% |
≥30% |
建筑高度控制≤80米,要突出天际线变化,不得设置断崖式天际线,为营造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在满足机场净空、微波通道、征得消防救援机构同意等相应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局部突破80米限高。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51386(折351.8万元/亩,平均楼面价2111元/平方米) |
25693 |
10 |
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95%,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5%。地块南侧预留30米公共通道,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建设,要满足市政道路建设要求。 |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该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四)申请人须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期出让地块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8日,到**市长青东路52****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8日到**市长青东路52****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挂牌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0日16时;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服务中心三楼公共**交易大厅。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政府损失的权利。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长青东路52****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681、0779-****639
开户单位:****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建行**市**路支行 |
450********600000008 |
2 |
农行**市银河支行 |
207********002657 |
3 |
****分行 |
613****01958 |
4 |
******社西塘信用社 |
850********3219415 |
5 |
****银行**分行 |
800********8888 |
6 |
****分行**路支行 |
455********8150097052 |
7 |
****分行 |
556********0005589 |
8 |
****分行 |
660********9200010 |
9 |
****营业部 |
210********00065288 |
九、******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局
****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