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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发改字〔2023〕105号
关于****食堂(伙房)、
200米环形跑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食堂(伙房)、200米环形跑道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办发〔2020〕29号),****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教育局《关于审批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的函》(合教报〔2023〕41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同意建设****食堂(伙房)、200米环形跑道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食堂(伙房)一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200米环形跑道1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厅 ****教育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2〕123号)下达资金。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