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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公司:
报来《**市**区仁义镇等8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立项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区仁义镇等8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申报立项材料齐全,具备土地开垦条件,同意立项实施。总建设规模面积686.3776公顷(新增耕地改造前耕地等别为旱地11等),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86.3776公顷(新增耕地改造后耕地等别为9等),预计总投资约31000.46万元,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实施位置:各地块所在图幅号、****中心坐标点见附件。资金来源为引入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
二、严格按照《**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1号)、《广******厅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3号)、《**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430号)等有关规定,按程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规划设计经县(区)级组织初审后批复。
三、****公司法人负责制,******局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告制、合同制和审计制度。
五、你公司要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土地权属登记和调整工作。
******局 ****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