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28#住宅楼,A3商业楼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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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详情
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3-08-09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伊犁伊****西路片区城市更**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28#住宅楼,A3商业楼
建设地址**伊**S314线以西、**路以北(云熙府小区内)
建设规模14815.16平方米
合同工期2023-07-10 至 2024-11-30合同价格3011.45万元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润疆****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朝霞
设计单位**润疆****公司项目负责人张艳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何光慧
监理单位**汇智通达****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金萍
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备注: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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