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通****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给予办理**县文化体育公园装饰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县文化体育公园装饰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公司审查,****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文化体育公园装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柳梧高速入城引线与莲城路交汇外东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338.25㎡(75.51 亩),总建筑面积为24257.09㎡。装饰装修总面积约21058.1㎡,其中包括:图书馆装饰装修面积约3822.31㎡、文化馆装饰装修面积约3122.91㎡、博物馆装饰装修面积约4709.79㎡、影剧院装饰装修面积约3643.83㎡,体育馆改造5759.26㎡。 工程内容包含室内硬装工程、软装家具、陈设工程、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工程、室内专业空间沉浸式工****广场亮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3607.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67.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6.43万元,预备费523.3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六、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文化体育公园装饰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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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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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县文化体育公园装饰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序号 | 费 用 名 称 | 概算造价(万元) | ||||
建筑装饰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 其他费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8,015.63 | 612.38 | 3,239.89 | 0.00 | 11,867.90 |
1.1 | 装饰装修工程-硬装 | 5,856.42 |
| 658.00 | 0.00 | 6514.42 |
1.2 | 装饰装修项目-软装 | 1,16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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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6.46 |
1.3 | 照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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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4.92 |
| 1034.92 |
1.4 | 标志标牌 | 4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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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75 |
1.5 | 室外运动氛围布置 | 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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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0 |
1.6 | 沉浸式体验 |
| 6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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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38 |
1.7 | 体育馆改造 | 2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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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 |
1.8 | 智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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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6.97 |
| 1546.97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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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6.43 |
三 | 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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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37 |
四 | 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 | 8,015.63 | 612.38 | 3,239.89 | 1,739.80 | 1360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