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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的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水平,加强规划的批后管理,现将**水韵项目(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卫生间)调整 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县居安东路以南,**街以西,规划用地面积94386.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538.25平方米,其中地上157581.39平方米、地下27956.8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5538.25平方米,容积率1.67,建筑密度26.9%,绿地率36.8%,住宅套数1191户,机动车停车位1015个,其中地上740个、地下275个。
2、拟调整规划内容:由于小区居民不同意将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建于该位置,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方案,取消S7#商业内垃圾转运站及公共卫生间,S7#商业与已建3#住宅楼间距由13.5米调整为17.08米,面积减少155.75平方米。
调整后规划总建筑面积185382.5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保持原设计不变。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中****公司
5、项目地址:**县居安东路以南、**街以西
6、公示单位:******局
7、联系电话:0951-****335
8、公示日期: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2日(公示7个工作日)
如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