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花生产业集群项目(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省花生产业集群项目(二标段)招标(招标编号为****)于2023年10月30日****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 | 中****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460.00元 | ****800.00元 | ****600.00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签订合同后180 日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 签订合同后180 日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 签订合同后180 日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
1.1、中标候选人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参数 | 商务部分 | 报价评审 | 总得分 |
1 | **** | 29.00 | 15.00 | 47.80 | 91.80 |
2 | 中****公司 | 30.00 | 14.20 | 45.17 | 89.37 |
3 | ******公司 | 26.00 | 9.80 | 46.78 | 82.58 |
2、废标情况及原因
**农****公司: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保凭证,废标。
3、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3年11月1日— 2023 年11月3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 **县)》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人:刘晓乐
电话:158****7789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晓娟
电 话:131****5012
监管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23792K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7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劳务合同(原件)、社保证明,授权代表需出示授权委托书,一并当面提交(邮寄、传真件等非当面递交方式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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