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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发展。****于2023年11月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县乡道Y719五一村至平屿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拟选址基本情况为:
建设项目名称:**县乡道Y719五一村至平屿村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起点平**与丹诏大道相接,终点与Y718乡道平交;
一、总用地面积:30615.4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公路用地(1202);
三、道路长度1064.043米,道路宽度30米。
四、项目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及沿线安全设施等。
以上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联系。
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告。公告时间七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告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联系地址:****中心自然**局窗口。
邮编:363500
公示网站:
****政府网:http://www.****.cn/
联系电话:0596-****902。
******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