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开发区46处国有房屋招租标的44:红石雅居30栋143铺 |
| 出租底价 | 3.3934万元/年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57.1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14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3-11-22 |
| 出租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大楼8楼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79011G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学君 |
| 租赁期限 | 5 |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 1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 租赁用途 | 商业 |
| 资产概述 | 1、本项****经济开发区46处国有房屋,分别位于仙花佳苑、红石雅居、金园学府等小区,标的分别租赁。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拟挂网出租门面房租金评估报告》(皖信评报字[2023]第054号)及本公告附件《****46处房屋招租明细表》。 2、各出租标的挂牌价均为年租金评估底价,各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租期均为5年。其他信息详见《****46处房屋招租明细表》。 3、出租标的租金均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46处房屋招租明细表》,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各出租标的均处于闲置状态,免租金装潢期为1个月。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的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现场勘查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59****8358。 |
| 其他招租条件 | 1、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含水电现状等),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标的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经营业态应是低污染、低噪音,低能耗行业,业态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3、出租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使用或与第三方互换房屋使用权。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相关费用,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租赁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8、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9、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0、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1、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2、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 1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租赁合同》的。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或境外主体申请登记。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察期。意向承租方递交租赁申请前须自行勘查现场,全面了解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一旦递交租赁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不得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租金)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通知****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14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实物房产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唐小波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88****2729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