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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略)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精细化学品项目
(2)建设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化工园区、宝捷化工现有厂区内。
(3)建设性质:(略)
(4)项目生产规模
本项(略),利用现有厂区甲3车间,新建生产及相关附属设备,生产精细化学品产品,具体包括: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缩醛100t/a,N-(5-氨基-2-甲基苯基)-4-(3-吡啶基)-2-氨基嘧啶10t/a,3-氨(略),1-乙基-6,7-亚甲氧基-4-喹啉酮-3-羧酸60t/a;副产溶剂甲醇25.3t/a和乙醇13t/a、自用。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略)。
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下载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略)
征求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其他公众发表意见或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化工园区、宝捷化工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李男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评价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娄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qq.com
五、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