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行字[2023] 87号 **昌县罗西路汇通路至同科路段道路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都发改行字[2023] 87号
关**昌县罗西路汇通路至同科路段道路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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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县罗西路汇通路至同科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都住建字[2023]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28号)之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道路交通整体状况,提供更好生活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县罗西路汇通路至同科路段道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为:****。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起点接已建的同科路,终点接已建的汇通路。
四、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拟建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全长426.1米,红线宽24米,横断面布置3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起点接已建的同科路,终点接已建的汇通路,拟建设市政沥青道路,包含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管网及绿化、亮化等其他附属工程。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六、项目总投资为1226.7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出资(都财办[2023]22号)。
七、项目建设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八、请据本批复文件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落实好节能、环保、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