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德璟曲院风荷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德璟曲院风荷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德璟曲院风荷项目一期”位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国用(2012)第1392号、琼(2023)**县不动产权第****159号、琼(2023)**县不动产权第****160号,用地面积112238.70㎡,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23年7月1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经济技术指标为:一期用地面积为69139.07㎡,总建筑面积为191,648.77㎡,计容面积13552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3452.60㎡,地下建筑面积为48196.17㎡,容积率1.96,建筑密度16.31%,绿地率为42.14%,停车位为机动车位1356个、非机动车位1130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一、南区菜篮子业委会等公共配套由A10号楼调整到A9号楼架;
二、南区场地设计调整:室内±0.000的绝对标高30.20调整为30.00,其他场地标高随之改动。
三、南区主入口调整:南区主入口处新增非机动车停车棚,机动车出入口及车库坡道向西移动19米 ;
四、南区户型调整: 南区户型整体布局不变,调整了核心筒和南面增加空调机位;
五、A10号楼住宅首层增加一户住宅,原户型143平方米调整为139平方米和143平方米两种户型;户数由1207户增加为1208户。
六、立面调整:南地块户型增加南向设备平台,南立面增加百叶遮挡,北立面核心筒及单元入口由偏心式改为居中对称式。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191,648.77㎡,计容面积13552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3437.36㎡,地下建筑面积为48211.41㎡,容积率1.96,建筑密度16.29%,绿地率为43.98%,停车位为机动车位1356个、非机动车位1130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3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0935);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下载关于德璟曲院风荷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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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