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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发改基〔2023〕194号
****林场**至那龙村拓宽农村
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报来《****林场**至那龙村拓宽农村道路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方便镇龙乡的群众出行、耕作和农产品的流通,同意“镇龙林场**至那龙村拓宽农村道路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社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约1800米。拟将原有土路宽4.5米拓宽至7.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和填土。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0万元。
六、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治理等相关前期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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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2023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