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改字〔2023〕361号关于苏桥镇盘****养殖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2023-11-14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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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重新批复苏桥镇盘****养殖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你单位委托****编制的《苏桥镇盘****养殖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公司评估,该项目总投资概算、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一、为打造苏桥镇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拓宽联农带农渠道,现同意实施苏桥镇盘****养殖场项目。
二、项目名称:苏桥镇盘****养殖场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苏桥镇盘洞村大冲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836.63㎡(26.75亩),本次建设实际用地面积13822.38㎡(20.7334亩)。
(二)建设内容:规划**2栋2层鸡舍,合计占地面积是2861.5平方米,建筑面积5723平方米。以及安装2栋鸡舍室内给排水、供电、消防和养殖设备一批等设施。
六、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464.0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397.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92万元,基本预备费22.1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九、永发改字〔2023〕340号文同时废止。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总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局重新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苏桥镇盘****养殖场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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