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
及2024年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及2024年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有关内容更正如下:标书代写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5万元。若釆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釆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政府釆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第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标书代写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二、现更正为:
1、“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第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三、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