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09 16:14项目编号:****
******国道改建工程LJ2项目部碎石加工设备拉运服务直接采购结果公示
项 目名 称:******国道改建工程LJ2项目部碎石加工设备拉运服务直接采购结果公示
采 购 人:****(电话:0350-****725)
上级监督部门:****集团****中心(0351-****026)
本级监督部门:****工程管理部(0350-****863)
公 示期 限:2024年1月9日17时至2024年1月12日17时
******国道改建工程LJ2项目部碎石加工设备拉运服务直接采购结果公示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成交价:61920元(含税9%)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金额(元) | 采购内容 | 备注 |
| 1 | 拉运服务 | 61920 | 碎石加工设备拉运服务 | - |
二、成交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 **** | - |
三、成交候选人主要人员个人信息
| 成交候选人 |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姓名 | 个人业绩 |
| **** | 负责人 | 韩永华 | - |
四、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符合采购人所要求的相关资质。
2、信誉要求:供应****事务所****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无
采购人:****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