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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产酱料3000吨、粉剂5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执法局215室,邮编:528437
联系电话:0760-****8760、****3993(服务窗口)
传 真:0760-****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酱料3000吨、粉剂5000吨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街道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拟于原址扩建,依托新落成的1栋砖混结构工业厂房。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用地面积13279.50平方米,建筑面积43076.21平方米,主要从事果酱类产品和干粉类产品的生产,年产果酱类产品5000t/a、干粉类产品8000t/a。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