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4〕22号
关于**市**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关于申请批准实施**市**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废弃土地综合利用水平,解决地质安全隐患、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我局同意实施**市**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金利镇、新桥镇、蛟塘镇、白诸镇。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治理9个图斑,共18.88公顷,主要工程包括清理工程、土壤重构工程、平整工程、截排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566.30万元,其中:工程费504.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93万元、预备费19.1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级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区财政统筹解决。 八、同意****中心实施代建。 九、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2024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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