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2023 年度灌区水毁修复项目一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县 2023 年度灌区水毁修复项目一标段开标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9时00分****交易中心集中开标大厅2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县 2023 年度灌区水毁修复项目一标段
招标编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90.99分
投标报价:****002.11元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武爱玲
注册建造师证:豫241****7991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豫水安 B201****044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87.30分
投标报价:****008.00元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韩广鹏
注册建造师证:豫 241****0327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豫水安 B202****0391
第三中标候选人:**鑫****公司
评标总得分:86.43 分
投标报价:****579.81元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孙巧月
注册建造师证: 241****3836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豫水安 B201****0146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6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2-****718
地址:****水利局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吴帅超
联系电话:176****927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胜
联系电话:151****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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