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自然资规告字[2024]4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略)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 块 名 称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交地方式 | 不动产 单元号 |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
青2024-5号 | 新河镇乌龙村红星组地块 | 4469.04 | 174.33 | 公用设施用地 | ≤0.3 | ≤25% | ≤9 | ≥35% | 50 | 174.33 | 净地 | (略)GB0(略) |
备注:
青2024-5号地块:1、该宗地可用于光伏项目开关站建设;2、宗地出让起始价包含地块内1001.34平方米建筑(略).33万元。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略)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竞买人凭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略)6:00时前,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6日16:30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4月16日16:30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时前我局通知竞买申请人。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6:00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6:30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16:30时。
五、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略),竞买申(略)。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略)午9:00—10:30(工作日)
地点:(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略),全面了解出(略),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递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
(二)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略)。
(三)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付款方式:(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自然资(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阳县支行(账号:(略))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com);
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