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略):铜陵市义安区东部城区道路绿化一标段、二标段管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87号金鼎广场1-(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略):
服务类 |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东部城区道路绿化一标段、二标段管护服务(一标段)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瑶海区新增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第1包 | 合肥市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 (略) | 2022.4.1 |
2 | 桃花镇玉兰大道等29条道路绿化养管护 | 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略) | (略) |
3 | 2022 年合肥市庐阳区道路绿化(四里河路片区)养护管理服务 | 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局 | (略) | (略)15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略)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略)。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略),或者其授权代(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