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配置土地**,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我市重点工业项目、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项目用地,实现土地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紧紧围绕我市建设目标,确保实现全面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和供给潜力,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科学用好土地**,节约集约用地,追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三位一体理念,建立宏观统筹土地管理观念。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根据批而未供和闲置年度处置任务,优先供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2.按计划供应土地,按国土空间规划有序发展,建立供给引导需求的土地供应计划。
3.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优化产业布局,优先保证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和关系民生的重大公共服务事业。
4.土地出让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交易中心进行。
5.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三、计划指标(一)2024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04.35公顷(9065.28亩)。
(二)2024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23.27公顷(349.03亩),商服用地31.53公顷(472.95亩),工矿仓储用地170.48公顷(2557.19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5.33公顷(829.93亩),交通用地323.74公顷(4856.17亩)。
四、政策导向(一)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依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二)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对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也要节约集约用地。
(三)在土地供应方式上,除《划拨供地目录》中规定的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外,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以及工业用地,同一宗地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项目用地均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公开接受用地申请,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均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局**发改、财政、生态、住建、交通、应急、审计、行政审批、****开发区)等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相关要求等,对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内容进行充分交流论证,共同做好供应前期准备工作。
(二)强化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 仓储 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 交通 运输 用地 | 水域 及水利 设施用地 | 特殊 用地 | ||||
| 小计 | 廉租房 用地 | 经济适用房 用地 | 商品房 用地 | 其他 用地 | |||||||
| 604.35 | 31.53 | 170.48 | 23.27 | 0 | 0 | 23.27 | 0 | 55.33 | 323.74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