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采购服务项目
征集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宜居公司审价协议单位
采 购 人:****(电子签章)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2024年04月07日
(第一册 专用部分).................................................................... 1
征集文件目录............................................................................... 2
第一章 征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1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8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质量优先法)........................ 25
(第二册 通用部分).................................................................. 30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31
第二章 采购合同(格式)....................................................... 39
第三章 征集文件格式.............................................................. 42
宜居公司审价协议单位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宜居公司审价协议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09点15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宜居公司审价协议单位
预算金额:29万/年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公司)2024-2025年度计划竣工送审项目数量多、金额大,为提高审价工作质量和效率,现从建设工程清单审计(价)造价咨询 企业中公开征集10****公司项目审价工作。
期限:2年 (1+1,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2:00 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邮箱(****@163.com)登记报名,报名需提供:(1)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公司营业执照;(4)招标文件缴费的回单凭证;(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以上内容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1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800********60000088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点15分(**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广场A1座负一层B102开标室1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4.其他事项说明: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广场A1座8楼
联系方式:谢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广场A3座3层
联系方式:136****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世文
电话:136****5115
|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1 |
项目性质 |
服务采购 |
| 2 |
公告媒体 |
****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3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共分为 1个 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 1个 采购包。 |
| 4 |
分包 |
不允许 |
| 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6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书面形式递交到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 8 |
投标文件提交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1、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响应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 2、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密封:响应文件胶装成册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
| 9 |
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标 |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可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 10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
| 11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3000元。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 |
| 13 |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 |
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标结果一并公示。 注:主要标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 |
| 14 |
业绩 |
本项目将对****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业绩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
| 16 |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
| 17 |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顺序轮候 备注: 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 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 |
| 18 |
重要提示 |
(1) 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征集人签订协议,若入围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协议,征集人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 采购合同签订后,入围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征集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 录,实施信用惩戒; (3) 入围供应商入围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入围条件的,由征集人取消入围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4) 入围供应商在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 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 的,征集人可以取消其入围资格或解除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 19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文件 |
| 20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履约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
| 24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 备注: |
1.当招标文件通用部分和该专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专用部分为准。 2.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 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合同条款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内容 |
| 1 |
履约地点为:**市) |
| 2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审价服务费在提交审价成果后,项目完成二审或财政备案(如需备案),一次性支付全部审价费。 |
| 3 |
索赔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
| 4 |
本合同买方为:****集团****公司 服务时间(服务期):2年 (1+1,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市 代理机构:**** |
备注: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拟定。
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
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
2.本章中标有“*”的要求或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要求的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
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6.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采购需求说明
总体概述
****公司****公司)2024-2025年度计划竣工送审项目数量多、金额大,为提高审价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公开征集10家造价****集团公司项目审价工作。
一、服务范围
本次协议单位征集适用于单个项目审价服务费用在29万元以内的项目。 本项目控制价为29万元,单个项目服务费不超过控制价。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投标文件须提供注册在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不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2、在授予项目时,若服务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对于未主动回避的,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等处理。
3、拟派专业人员配置合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制度。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即资料移交、编审对接、勘察工地、参加定审会议等重要环节及现场签章,需项目组成员完成,严格执行“人证合一”、“ 签章统一”、“编审回避”的规定。
4、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中遵守编审纪律、规范编制、审价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编审人员,保证服务质量和进度。如果发现编审人员不是项目组成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5、项目组成员因工作责任心、工作质量等不能满足对工作质量要求的,投标人需无条件换人,以确保编审质量。
6、项目组成员接到采购人通知需到现场的,必须认真完成现场踏勘工作,认真仔细进行现场记录。
7、质疑和投诉按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采购人其他要求
1、依照合同,采购人可以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和监督,随时调阅有关资料和要求参与服务人员的编审等工作。若入围单位未按委托协议完成业务或编审中出现严重差错,采购人有权追究入围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视情节扣减部分或全部服务费。
2、入围单位在服务过程中须接受采购人的日常业务管理及考核,遵守相关制度。
3、自确认审价单位开始,送审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4个月内出具审价报告,送审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2个月内出具审价报告。若有超过规定时间完成,每个项目每天扣减500元服务费,逾期 10 天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一年内累计逾期达30天则取消入围资格。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文本。
四、费用
1、服务费用根据项目为一审或者二审,计算费用。
其中:一审服务费=收费标准×合同折扣率。(基础收费和核增核减收费同比例调整)
收费标准参照原****超市服务库标准计算。
合同折扣率为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二审项目的服务费参照原****超市服务库标准计算,不计折扣。
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报价区间为原****超市服务库标准的70%(含)至100%(含)之间。超过报价区间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合同折扣率为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结算时使用的合同折扣率可能与所报折扣率不相同。(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3、服务费包含编制费、打印费、车旅费、抽筋费和到施工现场对清单进行说明解释所涉及的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支付方式:审价服务费在提交审价成果后,项目完成二审或财政备案(如需备案),一次性支付全部审价费。
5、入围供应商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交纳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应征结果如何,征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原****超市服务库标准:
1、初审标准
初审标准=计价标准×50%(基本收费及审核增减额收费均乘以50%)
计价标准:由采购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的,****物价局、住建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执行,具体计价标准如下:
费率:‰
| 序号 |
咨询项目 | 收费基础 |
工程类型 |
单位工程金额(万元) |
|||||||||||||||
| 100以内 |
200以内 |
500 以内 |
1000 以内 |
2000 以内 |
5000 以内 |
10000以内 |
30000以内 |
50000以内 |
100000以内 |
100000以上 |
|||||||||
| 1 |
定额计价 |
工程结算审核 |
送审工程造价 |
(1)基本收费 |
建筑工程 |
3.0 |
2.6 |
2.1 |
1.6 |
1.4 |
1.2 |
1.0 |
0.9 |
0.6 |
0.3 |
0.2 |
|||
| 安装工程 |
3.2 |
2.8 |
2.3 |
1.8 |
1.6 |
1.4 |
1.2 |
1.0 |
0.7 |
0.4 |
0.3 |
||||||||
| (2)审核增减额 | 5% |
||||||||||||||||||
| 2 |
清单计价 |
工程结算审核 |
送审工程造价 |
(1) 基本收费 |
建筑工程 |
3.4 |
3.1 |
2.7 |
2.4 |
2.1 |
1.9 |
1.8 |
1.4 |
1.0 |
0.6 |
0.5 |
|||
| 安装工程 |
3.6 |
3.2 |
2.8 |
2.6 |
2.3 |
2.1 |
1.9 |
1.3 |
1.1 |
0.7 |
0.6 |
||||||||
| (2)审核增减额 |
5% |
||||||||||||||||||
2、复审标准
由采购人委托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复审的,按照下表确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复审费用。
单位:元
| 咨询项目 |
收费 基础 |
收费类型 |
单位工程金额(万元) |
||||||||||
| 100 以内 |
200 以内 |
500 以内 |
1000 以内 |
2000 以内 |
3000 以内 |
5000 以内 |
10000以内 |
30000以内 |
50000以上 |
100000以上 |
|||
| 工程结算审核及跟踪审计 |
初审审价咨询机构审核的工程造价 |
(1)基本收费 | 500 |
600 |
700 |
1000 |
1500 |
2500 |
3600 |
4800 |
7000 |
8300 |
9600 |
| (2)审核核减投资额 | 核减率在1.5%以下部分按核减额5%计算 核减率在1.5%以上部分按核减额6%计算 |
||||||||||||
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备注 |
| 1 |
▲宜居公司审价协议单位 |
****公司****公司)2024年计划竣工送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1+1,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
符合国家 和省、市 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 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 )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有效证明材料 |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信用要求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 1.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n查询为准)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ww.****.cn查询为准)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www.****.cn/查询为准) (4****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www.****.cn查询为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标开始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 |
|
2.评标
2.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 投标文件盖章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
| 投标文件签署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签字(签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 投标方案及报价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 投标有效期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服务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其他实质性响应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2.2商务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报价 |
18 |
本项评审步骤: 1.价格核查: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如投标人报价多于招标范围的,不予核减;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满分分值。 注:本项目以折扣率报价。折扣率范围为原****超市服务库标准的70%(含)至100%(含)之间。超过报价区间视为无效投标。 |
| 供应商业绩 |
18分 |
供应商提供类似服务业绩的(近三年内,送审金额超过1亿元的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有一项加 3 分,本项满分9分。若该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与报告出具时间在4个月以内,得3分,本项满分9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1、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2、审核意见书或审计报告及定案表等扫描件;提供工程结算审计业绩需提供审计报告及定案表。 3、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投****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2.3技术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总体服务方案 |
10分 |
评审委员会根据总体服务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如项目组人员分工、责任划定、审核程序,服务的重难点等内容的描述情况进行评定。 (1)服务方案合理全面,内容完整,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划定清晰,编审程序合规、重难点分析十分准确,得 8.01-10 分; (2)服务方案合理全面,人员分工、责任划定清晰、编审程序可行,重难点分析得当,得 6.01-8.00 分; (3)服务方案完整,人员分工、责任划定、编审程序、重难点分析有一定合理性、可行的,得 4.01-6.00 分; (4)有服务方案,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人员分工、责任划分、编审程序、重难点分析等内容符合项目基本情况,得 2.01-4.00 分; (5)服务方案满足部分采购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 0.01-2.00 分; (6)服务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规定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质量保障 措施 |
8分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编审质量承诺、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及违反质量承诺的处罚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必须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可操作性,切忌空话、套话。根据提供的措施内容的全面、完整、可操作性进行评定。 (1)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措施贴切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得 6.01-8.00 分; (2)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完整、措施得当,符合项目情况,操作可行,得 4.01-6.00分; (3)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完整,有一定操作性,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01-4.00 分; (4)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满足项目部分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 0.01-2.00 分; (5)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进度保障 措施 |
8分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编审进度承诺、进度控制保证措施及违反进度承诺的处罚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必须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可操作性,切忌空话、套话。根据提供的措施内容的全面、完整、可操作性进行评定。 (1)进度保障措施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措施贴切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得 6.01-8.00 分; (2)进度保障措施内容完整、措施得当,符合项目情况,操作可行,得 4.01-6.00 分; (3)进度保障措施内容完整,有一定操作性,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01-4.00 分; (4)进度保障措施内容满足项目部分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 0.01-2.00 分; (5)进度保障措施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廉政风险 预控方案 及措施 |
8分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廉政风险预控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必须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可操作性,切忌空话、套话。根据提供的措施内容的全面、完整、针对性进行评定。 (1)廉政风险预控方案内容详实、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 6.01-8.00 分; (2)廉政风险预控方案、措施完整、有针对性的,得 4.01-6.00 分; (3)有廉政风险预控方案及措施,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01-4.00 分; (4)廉政风险预控方案、措施满足项目部分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 0.01-2.00 分; (5)方案、措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内部复核 制度 |
8分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复核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可附单位相关文件等) (1)制度内容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贴切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得 6.01-8.00 分; (2)制度内容完整合理,贴切实际情况,可操作,得 4.01-6.00 分; (3)制度内容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01-4.00 分; (4)制度内容满足项目部分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 0.01-2.00 分; (5)制度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企业人员 培训制度 |
8分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人员培训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可附单位相关文件等) (1)制度内容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贴切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得 6.01-8.00 分; (2)制度内容完整合理,贴切实际情况,可操作,得 4.01-6.00 分; (3)制度内容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01-4.00 分; (4)制度内容满足项目部分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 0.01-2.00 分; (5)制度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协调沟通 方案及措 施 |
8分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协调沟通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可附单位相关文件等) (1)制度内容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贴切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得 6.01-8.00 分; (2)制度内容完整合理,贴切实际情况,可操作,得 4.01-6.00 分; (3)制度内容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01-4.00 分; (4)制度内容满足项目部分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 0.01-2.00 分; (5)制度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责任追究 方案及措 施 |
8分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可附单位相关文件等) (1)制度内容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贴切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得 6.01-8.00 分; (2)制度内容完整合理,贴切实际情况,可操作,得 4.01-6.00 分; (3)制度内容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01-4.00 分; (4)制度内容满足项目部分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 0.01-2.00 分; (5)制度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
8分 |
对业主或项目管理、有利于业主节约资金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 (1)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操作性的,得 6.01-8.00 分; (2)内容完整合理,贴合项目实际,可操作的,得 4.01-6.00 分; (3)内容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操作性,得 2.01-4.00 分; (4)有一定内容,但需进一步完善的,得 0.01-2.00 分; (5)建议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评审结果
3.1****委员会成员评审得分汇总平均计为投标人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2入围供应商约定
本项目拟采购入围供应商为10家,具体规则如下:
(1)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本次采购废标。
(2)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少于或等于10家时,不设置淘汰率,全部入围;大于10家时,设置淘汰比例为 20% (四舍五入取整,例如:16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20%淘汰比例应该淘汰 3.2家,取整后淘汰 3家) 。
当按上述淘汰比例淘汰后,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0家及以内的,全部供应商直接推荐入围;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多于10家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0家。
如出现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例外情况
4.1当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供应商的结论。
4.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并做书面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其他
5.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中标公告期限随之公告。
**市采购服务项目
征集文件
采购人:****集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4月07日
1.资金来源
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文件内容
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3.对供应商的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
3.3供应商须满足资格要求。
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在开标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且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无需回复确认。
4.2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投标文件,采购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投标截止日期。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5.3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5.4涉及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
6.投标函
6.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
7.投标报价
7.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
7.2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5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7.6投标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总价。
8.投标有效期
8.1供应商须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
8.2如需**投标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9.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9.2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投标文件:
/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 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星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无效投标
1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有偏离的;
12.3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要求的;
12.4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
12.5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
12.6 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12.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10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偏离表未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
12.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13.履约保证金
/
14.开标
14.1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
14.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项目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14.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
14.4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达到三家或以上时,由主持人开标
14.5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主持人应宣布招标不成功。
14.6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
15.评标
15.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
15.2评标原则:
15.2.1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5.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5.3评标程序:
15.3.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会首先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5.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3投标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5.3.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5.3.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5.3.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15.3.7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15.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5.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5.4.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5供应商未在质疑期内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16.定标
16.1采购人审定评标意见,决定招标结果;
16.2中标或不中标不作解释;
16.3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单位一定中标。
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17.1定标后,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17.3中标供应商应在被宣布中标之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买方办理服务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
17.4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除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
17.5中标供应商不按时与买方签订项目服务合同,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6中标供应商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并经项目买方验收合格后,如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的,将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买方有权根据损失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项目价款中扣除。
18.质疑与投诉
18.1质疑
1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18.1.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1.3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8.1.3.3被质疑人名称;
18.1.3.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8.1.3.5事实依据;
18.1.3.6必要的法律依据;
18.1.3.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18.1.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8.1.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18.1.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18.1.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18.1.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18.1.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8.1.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8.1.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或邮件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1.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8.1.6.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18.1.6.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18.1.6.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8.1.6.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18.1.6.5质疑答复人名称;
18.1.6.6答复质疑的日期。
18.1.7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
18.2投诉
18.2.1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并将投诉材料书面递交。
18.2.2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2.2.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2.2.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8.2.2.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18.2.2.4事实依据;
18.2.2.5法律依据;
18.2.2.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8.2.3.1提起投诉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18.2.3.2提起投诉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18.2.3.3投诉材料不完整的;
18.2.3.4投诉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18.2.3.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提起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8.2.4投诉的处理流程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9.验收
19.1采购人验收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19.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20.1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0.3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1.价款结算办法
/
22.附则
22.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供应商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2.2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标题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报价(%) |
|
| 供应商(签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章) |
|
| 服务期 |
2年 (1+1,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法定代表人 |
|
| 授权代理人 |
(招标项目名称)
征集文件
(封面)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采购人全称)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征集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大写百分之**点**(小写:**.**%)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其售后服务工作。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6.我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7.我们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2]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市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经调查核实的,将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明确授权事项、内容及权限范围。
投标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报价(%) |
| 1 |
||||||
| 投标报价合计(%) |
||||||
注:
1.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 姓名 |
年龄 |
职称及等级 |
职业资格 |
从事相关经历(简历) |
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
| 工种 |
要求(条件) |
人数 |
备注 |
| 合计 |
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
|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设备产权性质) |
采购需求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采购需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投标文件的需求响应 |
差异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 1 | |||||
| 2 | |||||
| 3 | |||||
| … | |||||
注:
1. 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差异的内容,除列明的差异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本表填写时,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要求为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投标需求响应应据实填写。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商务条款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 1 |
服务地点 |
正偏离/负偏离 |
||||
| 2 |
付款方式 |
正偏离/负偏离 |
||||
| 3 |
||||||
| 4 |
||||||
| … |
备注:
1. 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需澄清的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
|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
日期: |
注:****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时按此格式出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此函。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一)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该网站公布的信用报告披露中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曾被**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日在披露期内。
三、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四、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五、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六、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七、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要求提供业绩的,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标有“*”的要求或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要求的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
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承诺函
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本项目投标,承诺如下:
1.我单位已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合同折扣率为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结算时使用的合同折扣率可能与所报折扣率不相同。
我单位若有违反承诺或虚假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1]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2]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