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184葫芦岛兴城市新东路33号(原辽宁省质监局培训中心)房地产、构筑物及树木资产转让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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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岛兴城市新东路33号(原辽宁省质监局培训中心)房地产、构筑物及树木资产转让
发布时间:(略) 10:05:36
挂牌日期:(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GR2024LN(略)
(2024)2184葫芦岛兴城市新东路33号(原辽宁(略))房地产、构筑物及树木资产转让
房产
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60万元(人民币元)
20工作日
(略)
网络竞价
1、资产均以现状进行转让,情况可参考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资产的基础设施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转让方对资产(略)。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资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缴纳摘牌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缴纳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略),并自合同生效之日(略)。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略),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略)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房产土地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略)方如变更土地用途,按照国土资源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变更,并缴纳相应费用。所拖欠煤气、水、电等费用在房产交接前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07
招标公告
(2024)2184葫芦岛兴城市新东路33号(原辽宁省质监局培训中心)房地产、构筑物及树木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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