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桩基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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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处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桩基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 (略)

本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略)、《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太铁计函〔(略)、《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关于******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函》(太建工程函〔(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技术改造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第三方检测已具备比选检测单位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1.1主要内容包括:桩静载荷检验根数最低标准为11根,其中GC(略),试桩3根;(略),试桩3根。另桩身完(略)。

1.2服务期限:(略)

1.3检测地点: (略)

1.4检测标准:(略)

2.检测单位资格要求

2.1 参加比选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CMA),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同类项目检测业绩,无被责令暂停投标情况。

2.2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持有满足专业需求的资格证件,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2.3.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得与被检测项目勘察设计、检测、监理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4.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铁路局”列入黑名单管理,申请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略)

2.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3.2 携带资料:(略)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3.3 获取地点:**省**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3.4 比选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略)8:30时至9:00时,地点为**省**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5.发布(略)

本次比选(略)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省**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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