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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审计
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3年7月10日至 9月21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市**区2020年至2022年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川审农报〔2023〕64号)。我区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小组,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销号。现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根据《**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直接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 关于“推动完善一卡通平台功能和提升监督质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市**区提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质效工作实施方案》(叙财发〔2023〕83号),明确“一卡通”监管质效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推动数据共享共用措施及覆盖范围;二是进一步梳理了全市一卡通发放平台有183项,**区发放项目123项、**市审批平台上线项目56项;****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规划局****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的通知》(叙农发〔2023〕135号),保障财政补贴资金做到精准发放;****财政局、区农业农****财政局上报了《关于增加****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前置审核和风险预警”功能模块的请示》(叙财〔2023〕127号),请求全市平台增加共享数据审核功能。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关于“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规划局****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的通知》(叙农发〔2023〕135号),落实数据共享有效性,确保四项补贴精准发放。****政府已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相关工作联系负责人为副组长、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追责问责及督查督办组”,对相关单位(部门)履职情况开展调查,并对区级部门、乡镇、村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涉及的资金全部收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关于“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府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发放不精准的财政补贴进行全面梳理,印发《关于建立的通知》(叙农发(2023)135号),下步实行数据共享后,对应申报未申报户进行核查并提醒申报。二是应收回的资金现已全部收回。三是应发放未发放种粮经营主体省级财政产粮大市(县)奖励资金已重**排用于小麦示范种植和秋冬马铃薯示范种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四)关于“财政直接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农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的通知》(叙委农领办〔2023〕98号),严格落实办理时限,配备读码器、扫描仪等办公用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做到及时精准发放;二是及时清理未发放的稻谷补贴,并将历年结余资金全部发放;三是开展补贴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相关支持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关于“违规通过过渡账户管理乡村**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开设共管账户进行清理,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完善手续后该支付的资金已全部支付;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款及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收回,共管账户已全部销户。工期滞后的项目已完成了竣工验收;****财政局印发了《****事业单位过渡(共管)账户清理的通知》(叙财发〔2023〕77号),举一反三,明确了清理范围和工作要求,全区开展过渡账户整改销户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关于“虚报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成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对认真梳理2020年—2022年产量资金项目推进情况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清理;二是根据清理结果,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20 年—2022年产粮大县资金项目的通知》;三是明确分类加快项目推进,对已完工项目加快验收并组织资金支付,还未开工的,进行可行性论证,仍需实施的项目,加快开工,加快建设,确实不需再实施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报财政收回项目资金,另行安排用于新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按进度予以资金保障;****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叙财发〔2023〕84号), 对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进行规定,不断强化绩效评价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关于“省级支持种粮财政资金被虚报骗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已将补****财政局;****纪委监委已对相关部门在该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中的履职情况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叙府办函〔2024〕1号),细化了验收程序和职能职责;****改革局已开展项目培训会,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四)关于“重复安排或验收把关不严导致产油大县资金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统防统治项目进行了验收,扣除了作业单位未实施项目资金;****政府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叙府办函〔2024〕1号),对项目验收进行规定,明确流程和职能职责,确保项目验收的准确性;三是应收回的资金已全部收回;****纪委监委已对部分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中的履职不到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党内警告、批评教育追责问责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五)关于“省级下达保障秋粮生产任务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农办印发《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农办〔2023〕118 号),明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应充分征求部门、乡镇的意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区域;二是及时归垫了项目资金。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六)关于“提前支付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且落实支农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叙财发〔2023〕85号),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和量化范围,健全扶持机制;二是已督****发展改革局和项目所属乡镇指导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市**区财政资金投入经营主体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实施细则》(叙府办函〔2020〕52号)规定,修订完善股权量化协议,明确了每年分红比例、收益及支付方式等;涉及企业已将应支付给村集体的分红全额拨付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保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关于“履职不到位导致财政补贴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再次对2020—2022年面积进行核实,及时清理虚假投保问题,全部收回财政资金;****政府****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相关工作联系负责人为副组长、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的“追责问责及督查督办组”,根据调查结果,对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金农集****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警示谈话、通报批评等追责问责;****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叙财发〔2023〕92号〕,对承保面积数据核查明确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承保机构的具体职责,再次理顺工作机制,将审核和监督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关于“推动及时定损和拨付粮食种植保险赔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局把及时理赔定损纳入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明确时效和职责;****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叙财发〔2023〕92 号),对定损理赔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按时足额理赔,精准支付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关于“落实社会保障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局把社会保障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纳入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叙财发〔2023〕92 号),要求严格按照“原则上可以直接支付到户的农业保险赔款、工作费用均通过‘一卡通’发放”,对落实社会保障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进行明确,规范资金支付流程,确保精准支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整精米率不达标稻谷收购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季度定期巡查制度,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粮食收储企业按季度开展全覆盖定期巡查;二是对涉粮企业开展了业务培训,确保粮食收储企业“政策清、业务熟、服务好”;三是结合“10.16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对秋粮收购政策的宣传。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关于“区财政占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占用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有关的专项资金已归垫;二是其中已完成验收、具备支付条件的“以粮为主、粮经统筹”试点县项目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已全部实现支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五、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区完全采纳,出台完善相关制度文件8件,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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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