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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费县热源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首站热计量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能费(略)首站热计量表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略)对该工程首站热(略),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2.项目(略)
2.1项目概况:热计量表安装在费县电厂供热首站出口回水主管道上,计量供热首(略)
2.2招标内容:首站热计量(略),规格参数为DN1400,PN25,项目投资额5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略)
2.4项目地点:(略)
2.5资金来源:(略)
2.6供货期:(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技术与规范,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质量(略)。
3. 投标(略)
3.1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产(略)(包括强制性(略));
3.2在“信用中国”(http://(略)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下载领取。网址:http://(略)gov.cn/linyi/。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略)。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略)9: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 号)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略),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文件递(略):
6.1投标截止时间:(略)午09:00时,过时作废。
6.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略)(未在投标截止(略)),签到(略)行解密,未能成功(略),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蒙山北路与太原路交汇处向东100米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