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左安供销社等企业四间商铺1-3年经营权公开招租网络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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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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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略)招租网络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略)

(略),定于2024年4月 30 日9: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网址:http://(略)cn/web/)通过网上竞价公开招租遂川县左安供销社仓库1年期经营权;土产棉麻公司2号店面3年期经营权;土产棉麻公司(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竞价标(略)(设保留价)

左安供销社仓库,位于左安圩镇,资产面积750平方米,评估价36000元/年,租期1年;土产公司2号店面,位于川江路,资产面积107.49平方米,评估价32900元/年,用途:商业,租期3年;土产公司3号店面,位于川江路,资产面积91.92平方米,评估价37400元/年,用途:商业,租期3年;农资公司老办公室及14号仓库,位于四里仓库,资产面积995.51平方米,评估价47900元/年,用途:仓库,租期1年。总起拍价:36000元-112200元不等/宗,竞价保证金:7200元-22440元不等/宗,详情见附表(略)。

三、(略)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缴交,首年租金在签(略),第二年起的房屋租金应在租赁期年度内第一个月底前付清,每延迟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且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如是现行租赁户的报名者要先按原租赁合同缴清2024年1-4月份的租金才有招租投标资格。现行租赁户必须在投标前按原交房租渠道将2024年1-4月的房屋租金交至(略)并注明 **人交**单位2024年1-4月房租 ,否则参与竞标的报价无效,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2、招标人对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以招标人移交给中标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建筑面积仅供承租意向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租金价款。

3、该资产均用于商业经营,中标人一旦投标租赁后必须合法经营,遵守相关物业管(略),如由此造成中标人不能按租赁合同履约的,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所造成的损失。

4、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店面变相转包。

5、如若新中标人需要重新装修,装修时须遵守下列约定:

① 不得改变租赁(略)。

② 装修方案(略)。

③ 租赁(略)(含因中标人违(略)),中标人添置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门、窗、水电管线、消防设施设备、灯具、壁柜、吊顶等)无偿(略),招标人(略)。

7、中标人在经营中所需的其它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等)由中标人自行自费购置和完善。

四、竞价方式:本次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五、标的展示时间:(略)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略),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加价幅度均为500元/次或其整倍数;

八、本次竞价相关时间

1、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略)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3、竞价时间:土产公司川江路2-3号店面标的:2024年4月30日9:00 开始;农资公司14号仓库及老办公室标和左安供销社仓库标的:2024年4月30日9:30 开始;

本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若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该应价无效。

九、竞价人的竞价资格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本次拍卖会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责任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3、本场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价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 交易主体 登录,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 产权竞买人 ,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价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 同步(略),显示 入账成功 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略)。(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开 户 行: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略)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略),不能(略)。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略)。以上无效(略)。

5、竞买成交者,所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转抵成交租金,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后,凭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将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按保证(略)。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竞买标的依现状竞买。竞价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竞买前(略),委托方和拍(略)。竞买人(略),即表明竞(略),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略)

2、(略):

交易时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委托人、招(略):

①所涉竞价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竞价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十二(略)

1、委托方:(略) 15170014047(黄女士)

2、监督电话: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略)

十三、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竞价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略)

202(略)


遂川县左安供销社等企业四间商铺1-3年经营权

公开招租网络竞价须知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遂川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出租单位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竞价原则

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设保留价)

左安供销社仓库,位于左安圩镇,资产面积750平方米,评估价36000元/年,租期1年;土产公司2号店面,位于川江路,资产面积107.49平方米,评估价32900元/年,用途:商业,租期3年;土产公司3号店面,位于川江路,资产面积91.92平方米,评估价37400元/年,用途:商业,租期3年;农资公司老办公室及14号仓库,位于四里仓库,资产面积995.51平方米,评估价47900元/年,用途:仓库,租期1年。总起拍价:36000元-112200元不等/宗,竞价保证金:7200元-22440元不等/宗,详情见附表(略)。

三、租金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缴交,首年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房屋租金应在租赁期年度内第一个月底前付清,每延迟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且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起拍价为1-3年租金总价.

2、租金每年缴纳一次,具体商铺租期起(略)。

3、所有标的不得经营(略)项目;

4、买(略),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价方式:本次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五、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 29 日17时止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竞价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加价幅度均为500元/次或其整倍数;

八、本次(略)

1、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略)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3、竞价时间:土产公司川江路2-3号店面标的:2024年4月30日9:00 开始;农资公司14号仓库及老办公室标和左安供销社仓库标的:2024年4月30日9:30 开始。

本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若最高应价未达(略),则该应价无效。

九、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略)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3、本场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网络竞价须知

(一)竞价报名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 交易主体 登录,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 产权竞买人 ,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 同步银行入账数据 ,显示 入账成功 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略)(或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开户行:网上交易(略):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注: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号(要求同名)转出。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二)竞买资格的确定

1、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略)。

2、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略)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取得竞买(略)),视为放弃购买。

(三)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略)。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时确认成交。

(四)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1、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报名人与银行账户名称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 保证金缴纳银行 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 保证金 栏目)。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竞买成交者,所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转抵成交租金,买受人(略),凭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2.关于竞价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等情况,均会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价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竞买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略),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资(略)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价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办理且只能在报名标的(略)

十一、资格审查

本次竞价标的的买受人需进行资格后审(即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至(略)审核:①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资格审核由委托方负责,如买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将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没收其竞买保证金。

十二、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略),如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相关费用的支付:竞买(略),买受人须按下列约定支付款项和办理标的移交等:

1、租金: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续延)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按年支付(一年一交)租金,第一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自第二年始,后续租金买受人应在该租赁年度起始日的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以此类推。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帐 号:(略)

2、产权交易服务费:

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 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由买受方承担。

①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指定的账户。

②产权交易缴款账号:

户名:(略)

账 号:(略)

开户行:(略)

备 注:***转遂川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交易服务费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是现行租赁户的报名者要先按原租赁合同缴清2024年1-4月份的租金才有招租投标资格。现行租赁户必须在投标前按原交房租渠道将2024年1-4月的房屋租金交至(略)并注明 **人交**单位2024年1-4月房租 ,否则参与竞标的报价无效,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买受人不得(略),否则(略),所缴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不按期交清价款,应按日承担成交租金千分之(略)第39条规定,将该标的再进行竞价。再次竞价的成交租金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

十四、提醒竞买人注意事项:

1、委托方(即:出租方:遂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和拍卖人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以委托(略),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成交租金。

2、竞买人必须到实地察看租赁物,对竞价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作出自己的判断,竞价成交后,不论竞价标的实际价值和租赁物面积多少,均不增减成交价款。竞买人进入系统应价,视同其已(略)。

十五、场地装修改造说明:

1、买受人(略),不得损坏基本结构,改造方案须经委托方同意。

2、所有改造装修及水电安装和消防工程安装及维修维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委托方概不承担。

十六、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十七、委托方及拍卖机构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竞价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略)

2024年3月28日


附表:(略)

标的序号

房屋地址

用途

现状

楼层

面积(㎡)

租赁期限(年)

总起拍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1

遂川县土产公司川江路2号商铺

商业

经营

一层

107.49

3

98700

19740

500

2

遂川县土产公司川江路3号商铺

商业

经营

一层

91.92

3

(略)

22440

500

3

遂川县左安供销社仓库

仓储

经营

一层

750

1

36000

7200

500

4

遂川县农资公司四里14号仓库及老办公室

仓储

经营

一层

995.51

1

47900

9580

500

租赁合同

出租方: (略)

承租方: (略)

住所: (略)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座落于 店面予以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其中 个门面的店房,经双方自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租赁范围: (略)

2、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

3、租金及其交付办法: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在签订合同时应一次性交清房租,且租金必须对公转账(1.账户转账:账户名:(略),开户行: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江支行,账号:(略);2.扫码转账。见上图二维码,转账时必须备注清楚:**供销社/公司**转**年**元租金。)

4、乙方拖欠房租超过15天,经甲方催收仍不及时缴交,甲方有权立即终(略),对拖欠租金每延迟一天加收1%滞纳金,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催收。

5、乙(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不利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经营项目,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略)。

5、租赁期间,乙方承租店房所用水、电,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经营期间,与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缴交,乙方经营管(略)。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店房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可以立(略),同时乙方应当无条件交回店房,并且按该物业租赁合同年租金的5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8、在租赁期内,乙方是(略),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在屋内摔倒等乙方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都不承担经济责任。

9、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工程(略),对乙方经营产生影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拒付租金、请求赔偿。

10、租赁期间,甲方店房内的设(略)(包括电表、水表、水头、阀门 、保险盒、电源闸刀、吊线灯、插座、门窗等),由乙方负责(略)。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 ,乙方交回店房时,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否则甲方可以行使追偿权。

1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拆除、改变墙体、增添固定设施,否则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同意更改、增添的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更改增添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方因自身发(略),需处置承租物时,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赔偿承租方的任何损失。

(2)如因城镇规划等原因,需拆迁承租物,甲方有权单方面向有关部门行使物权,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赔偿。

(3)因上列原因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承租天数据实结算。

13、本合同的租金、违约金等均按人民币计付。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均具有法津效力,自双方签订之(略)。

15、本合同条款乙方已认真阅读,无异议,甲方也详细作了解释说明,并已提请乙方注意合同第3条、第4条、第7条所约定的内容。

16、本(略),甲、乙双方(略),协商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略)

代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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