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小江流域丰乐、白鹤等乡镇河段系统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2021〕70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天和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天和镇上段**护岸1.43km、2座人行桥和2座防汛平台;下段**护岸0.67km、1座人行桥、1座排洪渠、3座拦河堰、1处水生态修复工程、1座防汛平台和**道路0.5K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6511.2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48.88万元
2.4 招标范围:由******公司设计的《**区小江流域丰乐、白鹤等乡镇河段系统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四标段)》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原分为三个标段,均已完成招标,经依法调整实施方案,现将增加实施内容划分为四标段,现对该项目的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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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大道中段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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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社区中吉街263号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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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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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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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82****8187 | 联系电话: | 136****471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